北京市东升电焊机厂产品购销合同
合同编号:
供方:
北京市东升电焊机厂
需方:
签订时间:
签订地点:
一、产品名称、商标、型号、厂家、数量、金额、供货时间及数量:
产品名称
牌号
商标
规格型号
数量
交(提)货时间及数量
备注
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 ¥:
供方
需方
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:
经办人:
鉴证机关(章)
年 月 日
单位名称(章):北京市东升电焊机厂
单位名称(章)
单位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19号
单位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
电话:
62173465 62174380
电报挂号:
6916
电话:
电报挂号:
开户银行:北京市商业银行大钟寺支行
开户银行:
帐号:
5001201010026
-
12
邮政编码:
100044
帐号:
邮政编码:
二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、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;
三、交(提)货地点和方式:
四、运输方式、到达站、港及费用负担;
五、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;
六、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;
七、验收标准、方法及提出异议的限期:
八、随机备品、配件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;
九、结算方式及期限:
十、如需提供担保:另立合同担保书,作为合同附件。
十一、违约责任:
十二、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不成时,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。
十三、其它约定事项:
有效期限: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